从买方垄断仲裁:时间来支付

♪♫我刚刚今天付出,让我口袋里装满了变化♫♪

上周看到了当仲裁资格的选手和他们的团队曾在美国职棒大联盟交换最终报价的一天。棒球使用的所谓的最终报价仲裁中,仲裁类型的变体(由经济学家建议卡尔·史蒂文斯在1966年)仲裁员作出的裁决仅限于一方的要约或另一方的要约。“最终”一词在MLB中是不恰当的,因为球员和他们的球队可能会继续讨价还价,直到最终决定,所以那些出价真的不是最终的。

一个棒球仲裁的很多有趣的方面的是发生了什么球员了仲裁的第一次。巴斯特波西先生:你现在的经验可能采取的立场。

•巴斯特•波西(Buster Posey):一年,在旧金山巨人队(San Francisco Giants)赚800万美元

在他的仲裁第一年,卫冕全国联赛MVP和两届世界大赛冠军巴斯特波西获得了大量的加薪,从$ 615,000个要800万$。尽管他的荣誉,这是比大多数此前预期较高的数字,但很可能这只是一个前兆的延伸由于双方预计很快开始谈判。他是巨人控制下到2016年不管结果如何。

如果波西未来几年都在巨人队的控制之下(这意味着他受制于保留条款),那么为什么他会获得近740万澳元的融资?根据这篇文章,部分原因显然是双方正在考虑一份多年的合同,部分原因是波西只是一个很好的球员。但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棒球仲裁本身的结构。

用不到6年的大联盟服务的玩家都受到了保留条款,这意味着它们通过集体谈判协议(CBA)的条款的约束,以他们的团队。至少有3年的服务保留球员被保留,但他们有选择去通过棒球的仲裁制度。所谓的“超二”的玩家,玩家两年,但不到三年的服务,也可通过该系统,。要成为一个超级二,二年级球员必须在与服务的至少86天全2名年级球员服务时间前22%。玩家没有资格申请仲裁的方式只是在保留条款的约束。

仲裁在某一特定情况下的威胁,及预期结果,推动了对仲裁eligibles谈判。根据棒球的CBA,仲裁员可以渲染的决定(播放器的质量时,检查特别定义的标准,他的赔偿纪录,玩家的残疾人,球队的非财务表现,球员的职业生涯的长度和一致性,和可比棒球工资)。这是最后一个是不算什么。

仲裁员给出的可比的球员名单(由CBA定义)和他们的工资。在任何给定的情况下,“可比”的玩家可能没有比有问题的玩家体验任何超过一年。但对于玩家资格的第一年,有一个链中的自由球员市场上链接到仲裁-E; igible球员工资。玩家媲美〜5年的球员包括第一年的自由球员,5年的球员相媲美4年的球员,以及4(3)参赛运动员媲美3(2)年的球员。

当玩家刚刚成为有资格成为自由球员,典型的薪水跳跃。据2001年收集的数据丹·马伯格,平均工资增长了约150%,而3和4年级球员的平均工资近一倍。由于仲裁员可以考虑可比的工资,在自由球员市场的影响得到传下来的仲裁eligibles。一个表现出对仲裁刚刚成为有资格驾驶该类从不到$ 500,000的球员的平均工资近120万$,约240%的涨幅。

波西只是一个例子。他被设定为得到一个大的发薪日曾反正他的情况通过正式的仲裁过程中消失了。而不是通过过程的头痛,波西得到了他很好的发薪日,现在他有一口袋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