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财务和仲裁

棒球队(以及大多数职业运动队)会采取措施将他们的财务状况保密。管理棒球仲裁系统的规则,定义在棒球的第6条F节集体谈判协议(CBA),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如果案件进行听证,CBA将指导仲裁员在做出决定时所能考虑的标准。由于参与谈判的球员和球队会考虑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他们希望得到什么,所以这些标准也会对谈判达成协议产生很大影响。有6项标准:

1.该球员在上个赛季的贡献

2.球员职业生涯的长度和稳定性

3.玩家以前的补偿记录

4.该球员所在俱乐部在上个赛季的表现

5.球员可能存在的任何身体或精神缺陷

6.与棒球的薪水

一个特别被排除的因素是球队的财务状况,包括俱乐部的创收能力。仲裁人可以考虑与团队收入相关的事情(团队表现、出勤等),但他们不能考虑收入本身。我有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论文正在修改中,我的回归表明,球队的特定收入并不影响最终报价,至少对于那些申请仲裁的球员来说(这是有资格接受仲裁的球员的一个子集)。